创力集团:创力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审议,张世洪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其教育背景、专业能力、从业经历以及职业素养等方面 均能够满足其作为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要求。聘任张世洪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符合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我们同意《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恽俊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财务负责人所需要的工作能力及专业能力,其教育背 景、从业经历、职业素养满足财务负责人的职责要求。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1 二、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审议,常玉林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职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能力和相关经验,不存在受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处罚的相关情况。我们同意《关于聘任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耿卫东先生、吴彦先生、石勇先生、杜成刚先生、朱民法先生、郝 龙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 条件,具备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需要的工作经验、专业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