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管理 - 集团公司持有股权比例超50%(含直接和间接控股)的公司为子公司[2] - 子公司重大会议议题需在会议通知发出5个工作日前报集团公司证券办公室[6] - 子公司重大会议决议需在1个工作日内报备集团公司证券办公室[6] - 子公司重要文本保管期为20年[7] 人员考核与薪酬 - 集团公司于每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完成对派出人员的年度考核[11] - 连续两年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派出人员,公司将提请子公司按章程更换[11] - 子公司总经理薪酬及其调整需事先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确定[13] - 子公司副总经理薪酬调整方案经子公司批准后报集团公司审查确认[13] - 子公司部门负责人薪酬由子公司总经理确定,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13] - 子公司财务和人力资源负责人薪酬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按章程履行程序并发放[13] 预算与报表 - 子公司单项基建工程、技术改造投资、生产经营设备购置预算≥50万元,需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18] - 子公司每月编制报表,次月10日前上报集团公司,年度报表在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上报[19] 财务指标 - 筹资活动完成后,子公司资产负债率不可超过70%[24] - 子公司符合利润分配标准的,原则上应按不低于年度可分配利润15%进行分配[24] 对外捐赠 - 子公司对外捐赠资金或资产,超出注册资本总额的5%或50万元,需经子公司股东会审议,达集团公司标准的,提交集团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25] 信息披露与汇报 - 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信息披露管理第一责任人,经理层为直接责任人[29] - 子公司总经理定期汇报在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29] 审计 - 集团公司设立审计部对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负责[32] - 子公司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离任需全面审计[33] 存档与保密 - 子公司报送集团公司存档内容包括公司证照等[35] - 集团无形资产包括公司商誉、商标权等[38] - 子公司应保存知识产权证书并提供电子扫描件存档[38] - 公司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机密[40] - 子公司涉及商业秘密的合同需设保密条款[41] 制度施行 - 本制度自集团公司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44]
创力集团:创力集团子公司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