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10] - 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者不得被提名[12]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12] - 会计专业人士需有5年以上专业全职工作经验[12]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4]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6]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应单独计票并披露[17] 任期与解除 - 连任时间不得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8] - 提前解除职务应及时披露理由和依据[18]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8][25] - 比例不符规定应60日内完成补选[18][21] 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披露[24] - 特定事项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7] - 专门会议通知原则上提前3日,紧急可随时通知[28]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30]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31] - 应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披露[32][34] 公司支持 - 向独立董事提供资料并至少保存10年[40] - 召开会议应提前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39] - 为履职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8] - 保证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38]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42]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并披露[42] 意见与报告 - 对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应包含多方面内容并报告[34][35] - 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36]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46]
创力集团:创力集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