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宏泰:江苏英特东华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江苏英特东华律师事务所 江苏英特东华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江苏英特东华律师事务所(以 下简称"本所")受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委 托,指派肖勤裕律师、唐韵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 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进行审核和见证, 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 会召集和召开的相关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本所律师得到 公司如下保证,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所必需的材料和陈 述及说明,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和所作的陈述及说明均符合 真实、准确、完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