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宏泰: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现金管理决策 - 2024年8月22日审议通过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议案[2] - 拟使用不超4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可循环滚动[2] - 现金管理期限自审议通过日起12个月[2] 产品与合作要求 - 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产品[2] - 选取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13] - 与受托金融机构无关联关系[8] 监督与影响 -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监督检查资金使用[13] - 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无重大影响[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