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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衡设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中衡设计中衡设计(SH:603017)2024-08-26 18:15

选聘流程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报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2][3] - 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续聘符合要求可不公开选聘[6][7] - 拟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并披露原因[11] 审计人员规定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9] 审计费用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应说明情况[10] 审计业务约定 - 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一年聘期业务约定书,可续聘[9]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选聘工作,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评估报告[6] - 检查验收审计工作,符合要求后支付费用[10] - 对特定情形保持谨慎关注[14] - 对选聘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4] - 发现选聘违规且后果严重,报告董事会并处理[14] 违规处理 - 情节严重责令解聘并通报批评内部责任人[14] - 经股东大会决议,违约经济损失由直接责任人承担[14] - 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14] - 会计师事务所存在特定严重行为,不再选聘[16] - 注册会计师违规出具不实报告,通报有关部门处罚[16] - 董事会及时报告证券监管部门相关处罚情况[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