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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衡设计:中衡设计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603017中衡设计(603017)2024-08-26 18:15

制度修订 - 2024年8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事项[2] - 修订《公司章程》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变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2] - 拟修订及制定的10项制度中,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 股份相关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8]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8] - 发起人等不同主体持有的公司股份有转让限制[8] - 董事等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股东要求执行期限为30日[9] 股东大会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10] - 多种担保情形需股东大会审议[10] - 董事等离职后转让股份有比例限制[9]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提议后需按规定反馈和发通知[11][12]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有持股比例要求[11] - 股东大会投票时间和股权登记日有规定[12] - 部分事项由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12] - 股东违规买入股份表决权受限[13] - 特定股东可征集投票权[13]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有表决要求[14] - 新任董事、监事就任时间从决议通过之日起算[14] - 部分人员不能担任公司董事有时间限制[14]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需单独计票披露[13] 董事会 - 行使召集股东大会等多项职权[15][16] - 决定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及报酬奖惩[16] - 下设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16] - 确定公司对外投资等权限,重大投资需评审报股东大会批准[16] - 不同金额和比例的交易、投资等事项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策[16][17][18] - 审议对外担保、财务资助事项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8][19] 监事会 - 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21] 财务报告与分红 - 按规定时间报送财务会计报告[22] - 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22] - 公司每年度现金分红有金额要求[22][23]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有最低比例[23] - 股利和现金分红方案表决有要求[23][24]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可不实施分红[24] - 利润分配预案和调整政策议案表决有要求[24] - 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表决有要求[25]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26] - 公司合并等情况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26] - 清算组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有时间要求[27] - 公司章程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为准[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