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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鹏:山东华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山东华鹏山东华鹏(SH:603021)2023-12-27 17:3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1 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以公司证券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