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通联: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 1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 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 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新 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及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 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 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对股东大会和全体股东负责,董事会的职权由 《公司章程》确定。 第三条 董事会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尊重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或建议。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