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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通联:新通联第四届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新通联新通联(SH:603022)2024-04-25 18:45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 知》,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 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 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处理。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 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 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 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 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 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 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 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三、结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