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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全筑:董事会议事规则
*ST全筑*ST全筑(SH:603030)2024-05-21 19:21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2] - 特定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4] - 董事长接临时会议提议十日内召集主持[5] 会议通知要求 - 定期和临时会议通知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发出[5]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会前三日发书面通知[6] 会议出席规定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8] - 董事连续二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建议撤换[8] - 独立董事连续三次未出席,提请撤换[8]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9] 会议召开方式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视频、电话召开[10] 会议表决规则 - 除一致同意外,不得对未通知提案表决[10] - 审议提案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同意,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13]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大会[13] - 提案未通过,条件未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14] - 半数以上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有问题,暂缓表决[14] 会议记录与公告 - 会议记录含届次、时间等内容[15] - 决议公告含通知、表决等内容[15] 保密与落实 - 与会人员决议公告披露前保密[16]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检查通报[17] 档案保存与规则生效 - 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十年[17] - 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及修改[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