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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孚科技: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承诺
603031安孚科技(603031)2024-04-19 20:3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不存在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 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承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本公司")接受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现根据( 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 二条之规定,就本公司及相关经办人员是否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的情形承诺如下: 杨柏龄 栾宏飞 郭福乾 许 亮 杨英龙 巴光明 财务顾问主办人: 黄 涛 武逸飞 法定代表人: 江 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P A G E 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 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 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 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 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