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孚科技: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后续安排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后续安排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安 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孚科技"、"公司"、"上市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 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安孚科技后续安排暨关联交易事 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简要情况 公司拟与福建南平大丰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平大丰")签署附生效 条件《协议书》,约定公司对南平大丰持有的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亚锦科技")734,455,789 股股份享有特别购买权:自协议生效之日至 2029 年 3 月 31 日止(以下简称"行权期"),在满足《关于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第十条第 2 款约定的情况下,安孚科技有权要求南平大 丰将其持有的标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