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孚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 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 一、独立财务顾问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核查 经核查,在本次交易中,本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 的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 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二、上市公司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进行了专项核查。 P A G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安徽安孚 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委托,担任本次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中国证监会 《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 见》(〔2018〕22 号)的规定,就独立财务顾问及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 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上市公司依法聘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聘请了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