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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立股份:总裁工作细则(2024年4月)
华立股份华立股份(SH:603038)2024-04-11 19:09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总裁职责权利,规范总裁工作行为,保证总裁依法行使职权、 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 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裁 1 名。设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若干名、财务总监 1 名, 协助总裁工作。公司的经营管理本着分工负责,统一协调的原则进行。总裁负责 与公司经营有关的全部事务,高级副总裁、副总裁协助总裁分管公司经营中之不 同业务。总裁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裁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裁任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工作经验,熟悉公司所处行业经营管理特点,掌 握相关行业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诚信勤勉、民主公道、廉洁奉公。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