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7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6674697亿元[7] - 公司股份总数为2.06674697亿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3] 股权结构 - 设立时谭洪汝持股59%,谢劭庄持股12%,卢旭球持股11%,谢志昆和王堂新各持股9%[12] 股份交易限制 - 公司收购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20] - 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反向交易收益归公司[20]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特定情形可请求诉讼[27] 股东质押与报告 - 持股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8]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33] - 六种交易情形需股东大会审议,如涉及资产总额占比等[34] - 交易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决议且2/3以上表决权通过[35]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由股东大会审议[35] - 一个会计年度内单笔或累计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融资事项由股东大会审议[35] - 单笔担保额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6] - 为资产负债率达或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6] 股东大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7] - 6种情形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7]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41] - 董事会同意召开需在5日内发出通知[40] - 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46]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48] 股东大会投票与记录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4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49]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9]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44]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58] 股东大会决议规则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60]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60]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61] 股东投票权征集与候选人推荐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62] - 单独或合并持股3%以上股东可推荐非独立董事或监事候选人[64]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64] 董事与监事选举 - 选举两名及以上董监时应采取累积投票制[65] - 三轮选举未达拟选人数按规定执行[67] - 当选人数不足时部分候选人自动当选,剩余重新选举[67] 利润分配与实施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将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70] 董事任职资格与任期 - 特定犯罪或责任情形未逾规定年限不能担任董事[72][73]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73] - 兼任总裁等职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1/2[74] 董事会组成与职责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设正副董事长各一名[79] - 多种交易情形由董事会审议批准[82]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等情形由董事会审议批准[83] - 融资事项按比例由董事会审议批准[83] 董事长职责 - 董事长审批部分交易及融资、捐赠事项[85][86] 董事会会议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通知[86]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89] 高管与监事任期 -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92] - 监事任期每届3年,可连选连任[97] 监事会组成与会议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职工代表监事不少于1/3[99] - 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00]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100] 信息披露 - 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季度后1个月内披露季报[103] 利润分配政策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3]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105] - 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05] - 特定情况可不进行利润分配,原则上每年应分配[106] - 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20%[107] - 未来重大投资支出超规定需审批[107] - 现金股利超20%部分可用股票股利分配[107] - 不同阶段现金分红比例有规定[107]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董事会过半数、股东大会2/3以上表决通过[110] 其他事项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大会决定,聘期1年可续聘[115] - 公司合并、分立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21] - 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111] - 公司减资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减资后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最低限额[122] - 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5] - 特定情形修改章程须经2/3以上表决权通过[125] - 公司特定情形解散需15日内成立清算组[125] - 清算组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有时间要求[126] - 控股股东定义[133]
华立股份:公司章程(202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