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立股份: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3]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3]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3]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3]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每年不定期召开,提前三天通知[10] 表决与记录 - 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临时会可通讯决议[10] - 会议由董事会秘书安排并记录保存[11] 细则生效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