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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立股份: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2024年4月)
华立股份华立股份(SH:603038)2024-04-11 19:09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的银行信用和担保管理, 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任何其他单位 (包括控股子公司)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具体包括 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及程序 (五)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第四条 公司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 第五条 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 交股东大会审批。 须经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本公司及本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