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坐标:新坐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职责与任期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审查薪酬方案[6] - 每年对薪酬相关情况检查一次[8]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会议规则 - 经提议可召开,提前三天通知[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过半数通过决议[15] - 会议记录保管不少于十年[16] 制度生效 - 工作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