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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山新材: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鹿山新材鹿山新材(SH:603051)2023-08-29 16:02

独立董事签署: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截 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 金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相关议案的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