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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山新材: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鹿山新材鹿山新材(SH:603051)2023-09-11 17:28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已有的投资 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通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 同,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及《广 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 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 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体现公平、公正、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