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山新材: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合法、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它利益相 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 律法规")及《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规 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指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已经或可能产生 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与公司业绩、利润分配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盈利预测、利润分配 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二)与公司收购兼并、资产重组、重大投资、对外担保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三)与公司股票发行、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