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定期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公函【2024】0608 号 关于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以下简称 3 号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 为便于投资者理解,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的规定, 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1.关于经营业绩。公司 2022 年 3 月上市,上市后业绩持续下滑, 2022 年、2023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91 亿元、 -1.55 亿元,持续为负。2023 年,公司营业收入为 29.51 亿元,同比 增长 13%,但归母净利润、扣非净利润分别亏损 8631 万元、1.09 亿 元,均由盈转亏;热熔胶胶膜、功能性新材料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11%、-3.46%,同比下降 9.04%、8.35%。2024 年一季度,公司实 现营收 5.56 亿元,同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