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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山新材: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鹿山新材鹿山新材(SH:603051)2024-07-04 21:51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捐 赠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捐赠事项的管理,在充分维护股东、债权人及职工权益的基础上, 更好地履行公司社会责任和公民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益事业捐赠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 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 "子公司")以公司或子公司名义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赠与合法的受赠人, 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经授权,公司下属子公司不得开展对 外捐赠事项。 第四条 公司开展对外捐赠事项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外, 还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原则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公司可以用于对外捐赠的合法财产包括现金、实物资产(包括库存商品、 固定资产及其他有形资产等)。捐赠的实物应当具有使用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