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川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独董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9] 会议安排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与外部审计单独沟通会议[11]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8][26]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18] 会议流程 - 审计部负责前期准备,提供财务报告等资料[19] - 会议对审计部报告评议,形成议案或报告呈报董事会[24] 决策机制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需审计委员会提建议[21]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其他规定 - 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23] - 委员可委托他人,独董委托独董[23] - 必要时可邀请外部人员列席[23] - 须制作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23] - 审议意见书面提交董事会[23] - 出席人员有保密义务[23] - 年报披露时在交易所网站披露履职情况[22][24]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