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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川科技: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4年4月)
可川科技可川科技(SH:603052)2024-04-28 15:47

投资审议 - 投资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的《投资方案》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9] - 投资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的《投资方案》由董事会审议通过[11] - 投资数额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投资方案》由首席执行官办公会审议通过[11] 委托理财 - 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应超过12个月,期限内交易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12] 投资流程 - 公司应根据发展战略及业态运营状况编制投资规划[13] - 投资管理部门对投资建议进行可行性分析,可行的编写投资项目建议书[14] - 对外投资合同应明确投资和被投资主体、投资方式、投资金额及比例等[16] 财务分析 - 财务部应定期对被投资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进行分析并提交书面报告[17] 投资处置 - 对外投资处置实行集体决策制,需经首席执行官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19] 监督检查 - 公司投资监督检查主体包括监事会、审计部和财务部[22] - 对外投资监督检查主要内容涵盖岗位设置、授权审批等七方面[22][23] - 对监督检查发现的内控薄弱环节,有关部门应及时纠正完善[24] - 监督检查部门需向上级报告检查及整改情况[24] 责任追究 - 对外投资中舞弊等致损失应追究人员责任并处罚[24] 办法说明 - 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26] - 办法与相关规定冲突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26] - 办法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6] - 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和解释[26] 公司信息 - 该办法所属公司为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4年4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