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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川科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可川科技可川科技(SH:603052)2024-04-28 15:47

利润分配 - 2023年度以9,632.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股利5元,拟分现金红利4,816.00万元[3] - 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总股本变为13,484.80万股[3] 章程修订 - 修订后注册资本为13,484.80万元,股份总数为13,484.80万股[5] 融资授权 -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6] 提名规则 - 董事会等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代行提名权[6] - 监事会等可提名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7] 选举制度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等情况实行累积投票制[9] 会议规则 - 董事会临时会议提前2或3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豁免[10]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开一次会,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提前2或3日,紧急可豁免[10] 利润分配流程 - 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1] - 4种情形可不进行利润分配,含年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11] - 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监事会表决通过提交股东大会[12] - 股东大会过半数通过利润分配方案,股或股现结合需2/3以上通过[12] 分红政策 - 原则上年度利润分配,有条件可中期分红[14][16] - 现金分红条件为可分配利润为正且不影响后续经营[14][16] - 年度股东大会可审议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上限[15] - 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剩余股利[16] 其他事项 - 章程变更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最终以工商核准为准[16]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等事宜[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