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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川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
可川科技可川科技(SH:603052)2024-04-28 15:44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一名非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提名委员会任职 - 设独立董事担任的主任委员,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6]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7] 提名委员会会议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可口头通知[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过半数通过决议[12] - 可现场或通讯表决,必要时可邀人员列席[12] 其他 - 可聘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2]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