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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燃气: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
成都燃气成都燃气(SH:603053)2023-12-06 16:5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9年1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10]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8,889万元[12] - 公司股份总数为888,890,00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21] 股权结构 - 成都城建持股41%,华润燃气持股36%,港华燃气持股13%,成都城市燃气工会持股10%[20] - 2018年1月工会代持股份还原至自然人股东[20] 股份转让限制 - 发起人股份自公司成立1年内不得转让,上市前已发行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8]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30] 合规管理 - 党委推动合规落实,董事会批准方案、任免首席合规官[41][43] - 经理层拟订方案并实施,设合规委员会和首席合规官[43][44] 股东大会 - 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63]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65] - 普通决议需过半数表决权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87] 董事会 - 由十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五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119]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十日前书面通知[128] 监事会 - 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职工代表监事[150] - 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51] 财务与分红 - 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57]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58] - 满足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