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燃气:成都燃气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并办理章程备案的公告
会议与公告 - 2023年1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 - 2023年12月7日发布相关公告[4] 制度修订 - 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2] - 修订《公司章程》等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董事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7] - 董事会独立董事应占三分之一以上[8]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不超总数二分之一[8]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9]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配偶不得任独立董事[9] - 独立董事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8][9] 独立董事管理 - 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提请撤换[8]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提议解除职务[9] - 可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调查等特别职权[9] - 每年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董事会[9] - 董事会每年评估并与年报同时披露[9] - 担任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8]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特定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10] - 行使部分职权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0] - 对提名任免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10] - 特定借款或资金往来需发表意见[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