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燕食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二〇二四年四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 《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聘任的其他 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在本工作制度的考核范围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