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本与注册资本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激励计划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登记448,700股[1] - 公司总股本由100,000,000股变更为100,448,700股[1] - 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00,000元变更为100,448,700元[1] 经营地址 - 公司经营地址变更为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杭集镇琼花路8号[2] 股东大会职权 - 股东大会新增审议员工持股计划职权[4] 担保审批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批[4]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批[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批[4]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批[4]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批[4] 股东大会召集与决议 -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5]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5] 股东表决权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6] 股东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6] 董事会决策 - 董事会决策交易事项,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7] - 董事会决策交易事项,成交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或绝对金额低于5000万元[7] - 董事会决策交易事项,产生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或绝对金额低于500万元[8] - 董事会决策交易事项,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0%或绝对金额低于5000万元[8] - 董事会决策交易事项,交易标的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或绝对金额低于500万元[8] - 董事会决策交易事项,交易标的资产净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或绝对金额低于5000万元[8] 担保审议 - 对外担保提交董事会审议,须经全体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8] - 股东大会审议为股东等提供担保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8] 未来支出 -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重大投资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9] -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重大投资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9] 利润分配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0][11][13]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10][11][13]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20%[12][13] - 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2][14]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14] - 未来十二个月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为重大支出[11] - 未来十二个月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为重大支出[11] 利润分配流程 - 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后提交股东大会[16] -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方案审议需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16]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股东大会多层表决[17] - 现金分红方案需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18]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董事会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19]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监事会需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21] - 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盈利与分红说明 - 若公司年度盈利但现金分红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管理层需向董事会提交情况说明[20][21]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为1年,可以续聘[22] 信息披露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的媒体[23] 章程披露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24] 公告日期 - 公告日期为2024年4月23日[25]
倍加洁:倍加洁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