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股份: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 正 文 3 | | --- | | 问题 1、关于本次募投项目必要性 3 | | 问题 7、关于环保情况 30 |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案号:01F20230173 致: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振华股份")的委托,并根据发行人与 本所签订的《专项法律顾问聘请合同》,作为发行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上交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已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