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股份: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修订稿)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修订稿)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 第一部分 | 关于《问询函》回复的更新 3 | | --- | --- | | 问题 | 1、关于本次募投项目必要性 3 | | 问题 | 7、关于环保情况 22 | | 第二部分 | 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更新 33 | | 一、 | 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33 | | 二、 |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34 | | 三、 |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34 | | 四、 | 发行人的设立 37 | | 五、 | 发行人的独立性 37 | | 六、 |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37 | | 七、 | 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38 | | 八、 | 发行人的业务 38 | | 九、 |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40 | | 十、 |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47 | | 十一、 |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49 | | 十二、 | 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