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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华股份:振华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振华股份振华股份(SH:603067)2024-04-09 18:38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支持性文件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ZHHX/GD—ZQB-0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和《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 国家的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 准,不以公司的其他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是股东依法行使权力的主要 途径。 第五条 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 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 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