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通集成: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关于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以及《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 要的核查和验证,审查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审查的相关文件、 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