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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603071物产环能(603071)2024-03-18 18:18

公司股份 - 公司股份总数为557,954,442股,均为普通股[12] -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76.0114%[12] - 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7701%[12] 会议相关 - 会议于2024年4月3日下午14:30在杭州市庆春路137号华都大厦8楼会议室召开[6] - 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6] - 会议主持人是董事长陈明晖先生[6] - 会议需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4] - 会议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和两名见证律师参加计票、监票[10] 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对外投资、购买或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的事项[14] -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0%的事项[14] - 审议批准金额超过10亿元的境外投资项目[14] 投票时间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表决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5] 特别决议事项 -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16]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16] - 股东大会审议未获董事会推荐的收购方相关议案时,应由股东大会以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四分之三以上通过,且议案提议人应予回避[16]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为三年,独立董事连任不得超过二届[18]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非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19] - 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且连续持股时间超过六个月的股东,有权提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除外)[19] -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20] - 公司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2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21] 董事会职权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大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等16项职权[21][22]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等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22] 决策流程 -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2] - 对外投资等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获必要项目评估文件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会组织评审并报批准[23] 担保事项 - 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担保事项须经董事会审议,部分须报股东大会审议[23] -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的单项对外担保事项,董事会有效决议后由董事长对外签署[23] - 须由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事项,批准后在担保计划或总额内由董事长对外签署[23] 关联交易 - 关联交易金额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含)且低于5%或低于3000万元,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可签署协议[24] - 关联交易金额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含)且高于3000万元,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可签署协议[24] 董事会会议 - 董事长不能履职,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由担任董事的总经理履职;总经理不能履职,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履职[2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联名、过半数独立董事提议时,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临时董事会会议[25]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5]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等事项,应取得出席董事会2/3以上董事同意[26]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6] 高管相关 -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27]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有主持生产经营等多项职权[27]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连选可以连任[28] - 公司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二名[28] -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28] 监事会职责 - 监事应具有法律、会计等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29] -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及高管履职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29] -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书面意见[29] 其他事项 - 公司解聘或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大会决定并披露[30] - 债权人接到通知书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31] - 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不进行合并或分立[31] - 公司合并或分立时,董事会应保护反对股东合法权益[31] - 公司分立前债务由分立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另有书面协议约定除外[31] - 公司合并后,各方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或新设公司承继[31] -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改,其他条款不变[31] - 相关变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内容为准[31] -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4年3月修订)》于2024年3月19日披露[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