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普通股10,043.18万股[2] - 公司注册资本为557,954,442元,股份总数为557,954,442股,每股面值1元[5][13] -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6.0114%,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7701%[13] 股份相关规定 - 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6] - 董事等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2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27]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可请求诉讼[33]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3]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6] 重大事项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大会审议[3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39] - 公司对外投资、购买或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的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39]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0]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应十日内书面反馈[45][46][4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两名[10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16]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临时董事会会议[116]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两名[140]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43] - 监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144]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前六个月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4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47] - 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5] 其他规定 - 公司设立党委和纪委,党委书记和董事长由一人担任,设专职副书记[80] - 公司按不少于内设机构员工平均数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公司管理费用列支[80][97]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由股东大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大会决定[161][162]
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3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