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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达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先达股份先达股份(SH:603086)2023-12-04 17:08

会议审议 - 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多项章程及制度修订议案[1] 董事相关 - 董事辞职报告生效条件分情况,补空缺后或送达董事会时生效[1][2] - 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董事补选确保合规[2]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调整,独立性要求按新规[2] - 独立董事不得服务人员范围扩大[2] - 独立董事境内任职上限从五家降为三家[2] - 独立董事特别职权可独立聘中介审计[3] - 重大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3] - 独立董事部分职权行使需半数或全体同意[3] - 部分事项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才可提交董事会[3]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4]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5] 提名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拟定董事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6]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检查董事和经理薪酬情况[7] 监事相关 - 监事辞职报告生效条件分情况,补空缺后生效[8] - 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监事补选[8] 制度修订 - 《公司章程》修订提交股东大会,授权办工商变更[6] - 公司修订部分制度,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7] - 《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待股东大会审议[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