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李药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审查,我们认为:该专项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 管理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编制的上述专项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同意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 二、《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是根 据公司实际建设情况及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 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意此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