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精达:宁波精达募集资金管理细则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了规范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募 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以及《宁波精达成形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如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 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