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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裕工业:公司章程(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正裕工业正裕工业(SH:603089)2024-05-20 18:3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6年12月28日核准首次发行2667万股,2017年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22371.7447万元,股份总额22371.7447万股,均为普通股[8][20] 股权结构 - 发起人郑连松、郑念辉、郑连平、陈志娥、浙江正裕投资有限公司、玉环元豪贸易有限公司分别持股8435200股(占比10.5440%)、7832720股(占比9.7909%)、7832720股(占比9.7909%)、800000股(占比1.0000%)、50314480股(占比62.8931%)、4784880股(占比5.9811%)[19][20] 股份管理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特定情形下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4]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9]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或自行诉讼[34] - 投资者保护机构持股为公司利益诉讼时持股比例和期限不受《公司法》限制[35] 信息披露与交易规范 - 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特定情况发生当日应通知公司并配合信息披露[38] - 公司不得无偿或不公平向股东或实控人提供资产,交易需履行审议程序[38][39] 股东大会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4][5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7] - 年度股东大会提前20日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提前15日通知股东[57] 董事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98] - 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关联交易[10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04] 管理层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13][114]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19] 监事会 -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名,职工代表比例为三分之一[134]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报[141]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1]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比例不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45%[149]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60][161]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省一级公开出版的报纸上公告[173][174][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