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剑智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1月修订)》
越剑智能越剑智能(SH:603095)2023-11-13 17:5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5] - 特定股东及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2] 独立董事辞职与补选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13] - 辞职致比例不符,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完成补选[14]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6]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及时披露情况[17] - 部分事项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9]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9] - 在年报编制披露中履行多项职责[20] 独立董事信息披露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22]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1] 公司支持措施 - 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提供必要条件[24] - 提前通知决策事项并提供资料,不充分可联名要求延期[25] - 董事会秘书协助履职,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5] - 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或监管机构报告[25] - 履职信息及时披露,否则可申请披露或报告[26] - 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26]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年报披露[26]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6] - 定期通报运营情况,组织实地考察[26] - 重大复杂事项前组织参与研究论证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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