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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辰: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华辰江苏华辰(SH:603097)2023-08-14 19:32

FANGDA PARTNERS 上海 Shanghai·北京 Beijing·深圳 Shenzhen·广州 Guangzhou·香港 HongKong http://www.fangdalaw.com 致: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根据相关法律顾问协议,本所指派律师出席江苏华 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与表决和召集 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及其他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公开颁 布并生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下合称"中国法律法规",仅为 本法律意见书说明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 台湾地区的法律、法规 )以及《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