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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能科技: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芯能科技芯能科技(SH:603105)2023-12-29 19:08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委员会组成 -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5]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5] 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3]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5] 履职规定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0]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36] - 工作记录等资料保存至少10年[39] 会议规定 - 审计委员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33]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提前三日提供资料,资料保存至少10年[45] 其他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费用,给予适当津贴[48] - 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5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