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能科技: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6]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定期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0] - 特定情形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十日内召集主持[13][17] - 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二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21] 会议出席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2] - 董事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一名董事不得超两名委托[26][27] 会议表决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书面记名或举手表决[33] - 董事表决意向分三种,未选等情况处理有规定[34] - 现场当场宣布结果,非现场或混合需下一工作日通知[36] 决议通过 - 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须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37] - 提案未通过,条件未大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39]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应暂缓表决[40] - 审议提案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特殊规定从其规定[43] - 担保事项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同意[44] 其他规定 - 不同决议矛盾以时间后形成的为准[45]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5] - 规则由董事会拟订,股东大会批准[57] - 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提修正案,股东大会审议批准[60]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大会通过实施[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