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视同公司担保[3] 担保限制条件 - 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不得提供担保[7] - 出现六种情形之一,公司不得对其提供担保[10] 被担保人资料要求 - 除全资子公司外,被担保人申请担保需提供七类资料[11] 担保管理职能 - 公司财务部为对外担保管理职能部门,需调查核实资料[12] 担保规定及审批 - 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守五项规定,包括股东大会审议、信息披露等[18] - 对外担保审批程序包括财务部核查、董事会讨论等[19] -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21] - 七类担保事项需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1]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4] 担保额度预计 - 公司可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和低于70%的两类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12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5] - 公司向合营或联营企业提供担保,可对未来12个月内拟担保对象及新增额度合理预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6] 担保额度调剂 - 合营或联营企业担保额度调剂时,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28] 债务履行监督 - 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有关人员应及时告知证券事务部[31] - 公司提供担保的债务到期后,督促被担保人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履行偿债义务[43] 担保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年度对公司全部担保行为核查并披露结果[41] - 对外担保管理职能部门定期分析被担保人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并向董事会报告[42] 责任承担与处理 - 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加重债务,公司拒绝对加重部分担责[45] - 董事会违规作出对外担保决议,参加表决董事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异议董事除外)[49] - 公司发生违规担保行为,应及时披露并采取措施解除或改正[51]
芯能科技: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