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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翔股份: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华翔股份华翔股份(SH:603112)2023-12-07 18:36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 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 定(如适用);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杨瑞平、杨晓娜、吕凯 波为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 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 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 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杨瑞平、杨晓娜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吕凯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