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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翔股份: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华翔股份华翔股份(SH:603112)2023-12-07 18:34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由六名非独立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 事会秘书一人。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 选连任,独立董事的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第六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负责 和管理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 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 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 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 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成员不得为在公司 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