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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翔股份: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华翔股份华翔股份(SH:603112)2023-12-07 18:34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 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和《公司章程》第四十四 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两 个月内召开。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将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 ...